结合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及广州市实际,以流溪河水环境保护为重点,突出广佛跨界河流及建成区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,广州再做水污染治理总动员。
25日召开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并印发实施。其中提出,到2017年底,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;到2020年,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消除劣V类;到2030年,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,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;到本世纪中叶,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。
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水体基本不黑不臭
广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方案》确定的广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为:到2020年,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,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,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,地下水质量维持稳定,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,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。到2030年,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,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。到本世纪中叶,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,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,为全市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安全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。
目标必须转化为指标,《方案》同样确定广州市水污染防治的多项主要指标:到2017年底,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。到2020年底,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,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;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(达到或优于Ⅲ类)比例达到省下达广州的目标要求;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消除劣V类;地下水质量维持稳定,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0%以内;近岸海域水质维持稳定,达到省下达广州的目标要求。
到2030年,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(达到或优于Ⅲ类)比例进一步提升;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高标准稳定达标,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保障。
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接受监督
上述负责人表示,《方案》是广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方案,是明确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长期目标和方向的纲领性文件,从10个方面提出了30项工作任务,合计78个子项,涉及23个职能部门和11个区政府。
《方案》还按照《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》关于“一个总体方案配套若干专项方案的模式”要求,设置了11个重点专项方案计划。相关具体工作安排将在重点专项方案、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区级实施方案中予以细化,从而切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具体工作的落实。
《方案》以广佛跨界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,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、分区域、分阶段科学治理,系统推进广州市水污染防治、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。
同时,《方案》坚持政府市场协同,注重改革创新;坚持全面依法推进,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;坚持落实各方责任,严格考核问责;坚持全民参与,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,形成“政府统领、企业施治、市场驱动、公众参与”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,实现环境效益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。
其中强调,广州将积极吸收和运用国内外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新成果、新经验,结合广州实际情况,建立健全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的水环境综合管理机制体制。《方案》还强调,要把公众参与作为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,以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,广泛听取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,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,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水污染防治行动。
2017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
2020年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消除劣V类
2030年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,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
本世纪中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
方案
包括30项工作任务,合计78个子项,涉及23个职能部门和11个区政府
重点
以广佛跨界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,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、分区域、分阶段科学治理